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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昆明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发布时间:2025-08-19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举行《昆明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结合《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昆明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报名统计情况,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2:00在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西山区盘龙区25号,市委原办公楼)15楼1508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唐艳忠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分管领导)

    (二)听证委员:

    唐艳忠 (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分管领导)

    涂兴昆(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法规处负责人)

    李恒熙(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

    李玉仓(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经开中心负责人)

    (四)听证监察人:

    张 彤(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包雨婷(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机关党总支纪检委员)

    (五)听证记录人:

    徐章洁

    (六)听证代表:

    李春光(昆明市人大代表)

    马  瑞(昆明市西山区政协委员)

    曾 杰(昆明交投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尉 涛(昆明交投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张其人(昆明交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刘 敏(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胡 英(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周 权(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栗艳华(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

    李 骏(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

    上官子凡(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蒋智婷(北京市万商天勤(昆明)律师事务所)

    程大芳(云南必耀律师事务所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王娟(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昆明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李 薇(土地管理高级工程师)

    邢加靖(土地管理高级工程师)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按照有关要求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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