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您在领导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已完成规划许可审批的建设项目,封闭阳台与拆除飘窗属于对原规划许可方案的改变,同时也将导致与房产测绘信息不一致,不符合规定。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不受理此类事项审批。
二、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的相关规定,露台是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棚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属于不计算建筑面积的空间部位。
感谢您对昆明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