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封闭开放式阳台和拆除外飘窗是否需要审批?
    来信时间:
    2025-08-26 10:37:25
    来信内容:
    局长您好,为改善居住环境将进行房屋装修。现咨询将自家开放式阳台进行封闭,并将外飘窗进行拆除,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审批。另外想咨询露台(不是阳台是露台)是否存在投影面积? 望能得到答复,谢谢。改造后的样式参照附件所展示的样式。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时间:
    2025-08-29 11:30:50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您在领导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已完成规划许可审批的建设项目,封闭阳台与拆除飘窗属于对原规划许可方案的改变,同时也将导致与房产测绘信息不一致,不符合规定。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不受理此类事项审批。 二、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的相关规定,露台是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棚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属于不计算建筑面积的空间部位。 感谢您对昆明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主办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871-63184368

    技术支持:昆明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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