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十一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陈 昊(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陈 昊(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婷(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斌(晋宁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李 强(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四)听证监察人:
杨首芹(晋宁区纪委监委驻晋宁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郑荣祥(晋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记录人:
李 涵(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段丽波(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魏 华(区人大环城委副主任)
郑振华(晋宁区政协经农委主任)
刁子龙(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申 涛(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川博(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毕梦娇(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肖林谕(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德松(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 军(晋宁区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杨晓萍(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乡长)戴子越(晋宁区古滇管委会工作人员)
余 伟(晋宁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李雪艳(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罗明柱(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基建科副科长)
普晓艳(晋宁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祖树梅(晋宁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梁全武(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宋宏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环评科科长)
蔡丽丽(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仙明(晋宁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吉永庆(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杨智刚(晋宁区水务局规划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张馨尹(晋宁区商务和投促局工作人员)
刘洪平(晋宁区石寨山大遗址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何 弦(昆明市晋宁区信访局副局长)
王 涛(晋宁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发瑞(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宋秋艳(晋宁区统计局工作人员)
朱江燕(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投融资部主任)
耿锐荣(云南晋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胡文龙(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凤踪村村民代表)
彭文兴(晋宁区晋城街道办草村村民代表)
李春富(晋宁区宝峰街道办小河口村村民代表)
肖 能(晋宁区六街镇六街村村民代表)
张金龙(晋宁区二街镇旬头村村民代表)
张 蓉(晋宁区上蒜镇金砂村村民代表)
普 林(晋宁区双河彝族乡荒川村委会村村民代表)
普永学(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绿溪村村民代表)
(七)旁听人员:
李文武(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文雄(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
朱红顺(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杨雪松(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确权科科长)
王 杰(昆明市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整理科科长)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