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关于《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报告已经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听证报告起草单位联系。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4日
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在报区司法局同意的前提下,我局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了《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30
会议地点: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十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51名。包括听证委员3名,决策发言人1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代表38名,听证旁听人5人、听证记录人2人。
(一)听证主持人(1人)
陈 昊(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3人)
陈 昊(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婷(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斌(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1人)
李 强(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四)听证监察人(2人)
杨首芹(晋宁区纪委监委驻晋宁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郑荣祥(晋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记录人(2人)
李 涵(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段丽波(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38人)
魏 华(区人大环城委副主任)
郑振华(晋宁区政协经农委主任)
刁子龙(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申 涛(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川博(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毕梦娇(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肖林谕(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德松(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 军(晋宁区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杨晓萍(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乡长)戴子越(晋宁区古滇管委会工作人员)
余 伟(晋宁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李雪艳(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罗明柱(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基建科副科长)
普晓艳(晋宁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祖树梅(晋宁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梁全武(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宋宏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环评科科长)
蔡丽丽(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仙明(晋宁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吉永庆(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杨智刚(晋宁区水务局规划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张馨尹(晋宁区商务和投促局工作人员)
刘洪平(晋宁区石寨山大遗址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何 弦(昆明市晋宁区信访局副局长)
王 涛(晋宁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发瑞(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宋秋艳(晋宁区统计局工作人员)
朱江燕(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投融资部主办)
耿锐荣(云南晋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胡文龙(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凤踪村村民代表)
彭文兴(晋宁区晋城街道办草村村民代表)
李春富(晋宁区宝峰街道办小河口村村民代表)
肖 能(晋宁区六街镇六街村村民代表)
张金龙(晋宁区二街镇旬头村村民代表)
张 蓉(晋宁区上蒜镇金砂村村民代表)
普 林(晋宁区双河彝族乡荒川村委会村村民代表)
普永学(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绿溪村村民代表)
(七)旁听人员(5人)
李文武(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文雄(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
朱红顺(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杨雪松(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确权科科长)
王 杰(昆明市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整理科科长)
四、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代表从不同方面对《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进行了审查,38名代表一致同意《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并对《草案》部分文字表述及统计数据提出了个别修改意见。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就《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的基本背景、主要内容、更新调整依据、理由、调查成果和有关背景资料作了客观全面的说明,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六、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包括对拟作出决策的赞同意见、反对意见、其他意见及其主要理由作出客观归纳和总结
此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对《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这一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继续沿用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七、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1.听证代表认为更新调整草案内容全面,符合晋宁发展实际,一致同意《晋宁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
2.关于《草案》中涉及文字校核、统计数据校核的严谨性问题,作认真核实修改,进行完善。
八、其他有关情况
附:1.《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记录表》
2.《昆明市(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材料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