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不动产登记中土地使用权面积记载方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提高登记工作效率,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6号)等相关规定,自本通告之日起,调整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土地使用权面积记载方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除宗地内有明确独立使用界线的,均不再进行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不动产权证书上不再记载“分摊土地面积”,仅记载“共用宗地面积”,即该宗地确权登记的宗地面积,住宅区范围内的教育、商业网点等配套服务设施按照实际用途登记土地信息。
二、原按分摊土地面积办理登记的,继续沿用。
三、各不动产调查机构应按照《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规范开展地籍调查。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