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900301000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主城区(含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
2.负责面向社会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以及提供有关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昆明市主城区(含开发度假园区)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4.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编研工作,制定和完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技术标准。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5.负责对全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6.负责不动产数据标准规范编制以及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汇交、共享和应用。负责不动产核心数据库管理和维护。
7.负责昆明市主城区(含开发度假园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权籍调查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信息科、法规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登记四科、登记五科、登记六科、档案查询科、权籍调查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 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在上级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登记中心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把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理念,强化“昆登记·心服务”党建引领作用,突出“便民利企”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便民利企服务改革,营商环境评价成效明显,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就总结如下: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服务大局,守稳登记 “基本盘” :推行特色服务制度,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压缩办理时限,登记领证“马上办立等取”; 开展不动产登记“1+3+N”行动模式。二是优化流程,抓好登记 “提升面”: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助推登记服务再提速;实现“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 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4个事项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三是创新赋能,深化登记 “革新力”: 网办再延伸,抵押登记实现不见面全程网办;消化存量,打赢化遗攻坚战;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自行申请办证”;激活交易,推广“带抵过户”。
示范引领与监督防范相结合,打造担当过硬登记队伍方面。一是发挥示范引领。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建强支部, 二是加强重点岗位和投诉反映问题的监督,三是严守“六不准”底线。
思想建设情况方面。一是理论武装铸魂,不断提升党组织向心力,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做好意识形态教育。二是夯实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执行力,建强支部,强化党员党性教育及履职能力提升,强化全员全覆盖教育管理。
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方面。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70707879.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07879.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642446.50元,增长28.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42446.50元,增长28.4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23〕24号)精神,将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划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同意,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2024年部分年初预算指标合并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金额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70922706.08元。其中:基本支出63983619.41元,占总支出的90.22%;项目支出6939086.67元,占总支出的9.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857273.01元,增长28.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17376.34元,增长19.90%;项目支出增加5239896.67元,增长308.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23〕24号)精神,将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划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同意,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2024年部分年初预算指标合并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支出金额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983619.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47353.37元,占基本支出的41.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136266.04元,占基本支出的58.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39086.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不动产中心统一登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3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实施,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统一招标,单位分别采购并签订合同、支付款项。
办公用房租赁及运行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706256.24元,主要用于:租赁不动产登记档案库房,租赁时间12个月,支付款项 2552000.00元;租赁桃源街办公用房,租赁时间6个月,支付租金154256.24元。以上两项金额合计2706256.24元。
昆明市“互联网+不动产”平台2021升级扩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数据交换及相关平台建设,不断拓展“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功能,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网上办事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07879.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增加15642446.50元,增长28.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271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630828.39元,缴纳年金311885.3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23〕24号)精神,将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划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同意,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2024年部分年初预算指标合并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金额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916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35472.07元、缴纳公务员统筹883528.38元、缴纳工伤保险及重特病110166.0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23〕24号)精神,将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划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同意,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2024年部分年初预算指标合并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卫生健康(类)支出金额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332278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4%。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19362162.02元,缴纳职工失业保险99893.11元,发放职工独子费205元,支付单位公用经费37136266.04元,支付单位项目经费6724260.1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23〕24号)精神,将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划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同意,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2024年部分年初预算指标合并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金额增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132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23〕24号)精神,将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划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同意,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2024年部分年初预算指标合并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住房保障(类)支出金额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330.00元,决算为203561.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351.63元,增长3807.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749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480.00元,决算为26414.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98%,完成年初预算的6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元,决算为21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8%,完成年初预算的45.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49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752.63元,增长46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49.00元,增长300.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49.00元,增长300.9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330.00元,支出决算为203561.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351.63元,增长3807.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749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480.00元,决算为26414.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元,决算为21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23〕24号)精神,将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划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同意,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车辆编制合并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登记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了公务用车报废。公务用车报废后,根据工作需求申请,经批复后新购置了公务用车1辆。因此,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二是,单位厉行节约,工作中对单位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压减,由此单位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预算比较都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49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752.63元,增长46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49.00元,增长300.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49元,增长300.9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23〕24号)精神,将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划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同意,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昆明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标合并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此,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金额较2023年增加21752.6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金额较2023年增加1649元。二是单位机构改革后,根据实际情况,登记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了公务用车报废。公务用车报废后,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申请,经批复后新购置了公务用车1辆。因此,单位公务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17495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为:单位机构改革,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了公务用车报废。公务用车报废后,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申请,经批复后新购置了公务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辆。主要用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实地踏勘、会议、扶贫出行保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地不动产机构来访、学习交流3批次19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38660124.82元,其中,流动资产4394826.22元,固定资产31930288.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35010.0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3825397.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947398.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2289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3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33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335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900301111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