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昆阳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26-08-04
文章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保管不善,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四小学将坐落于古城恢厂的不动产权证(土地证)遗失,证书号为:晋国(1996)字第129号,土地用途:教育用地,宗地面积:5272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四小学
2026年7月27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